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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04-05 21:01:50 来源:

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为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共建高校。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85年,是国家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类别;具有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资格。现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近900人,各类各层次在校研究生4400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拟在土木工程等6个专业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原则上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申请,如需跨学科,请咨询相关学院。

 二、接收专业及联系方式

学院

学科(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桥梁、隧道、结构、防灾减灾等方向)

杨老师

023-62652701

河海学院

水利工程

张老师

023-62652594

土木工程

(岩土、市政方向)

交通运输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

张老师

023-62782950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束老师

023-6290273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郑老师

023-62652393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李老师

023-62652750

  三、报名程序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学位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蓝底390*567像素jpg,照片不合格申请将被退回)。

  网报时间:2020年1月3日~3月10日。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3月12日9:00-12:00/14:30~17:00。

  3月13日9:00-12:00

  学院初审:完成网上报名之后,按上述规定时间到所报学院现场初审,初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

  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重庆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

  3.学士学位证书;

  4.最后学历证明;

  5.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复审:完成初审后,持《重庆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到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复审。复审时,须现场确认个人信息,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资格复审通过者,学校将统一公布合格名单,并在9月份前收到所报学院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入学、缴纳学费。

 四、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重庆交通大学硕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和办法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费分两次缴纳,入学时缴纳课程学习阶段学费,论文开题前缴纳论文指导阶段学费。重庆交通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均按物价局备案标准执行,详见下表。

  重庆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万元)

批准收费文号

课程学习

论文指导

1

土木工程

2.5

1.5

渝价〔2013〕307号

2

交通运输工程

2.5

1.5

渝价〔2013〕307号

3

水利工程

2.4

1.2

渝价〔2013〕307号

4

机械工程

2.4

1.2

渝价〔2013〕307号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4

1.2

渝价〔2013〕307号

6

外国语言文学

2

1

渝价〔2013〕307号

  六、其他

  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如情节严重者将继续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3-62789046

  邮箱:whm@cqjtu.edu.cn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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